焚烧炉管理
1, 对焚烧炉的基本要求:形式认可证书,IAPP,IOPP证书及垃圾记录薄。工作能力(焚 烧 废油及固体垃圾的能力,可以从设备说明书中查到)
2, 对连续投料的焚烧炉,烟气出口温度低于850度时不允许投料焚烧,对分批投料的焚烧 炉,要使炉膛温度在5分钟之内达到600度才算合格,PSCO要检查这一要求项目。
3,燃烧室出口温度应控制在850-1200度之间
4, 要有维护保养记录,油水记录簿,垃圾记录薄要有规范的记录
检查中需要注意的细节
(1) IOPP证书的检查注意: 焚烧炉的配备及处理能力;
焚烧炉油柜的容量。
(2) IAPP证书的检查注意:
检查船舶配备的焚烧炉的形式认可情况;
有时船舶新更换焚烧炉而证书没有更改,查看认可证书。
PSCO检查
(1)船上是否持有焚烧炉操作手册;
(2)焚烧炉炉壁隔热耐火砖/耐火材料是否完好;
(3)控制箱配电板前是否铺设绝缘装置;
(4)焚烧炉显要位置是否设有警告牌;
(5)燃烧器的燃烧供给管路上是否按规定设置了两个燃油电磁阀;
(6)各个燃烧器、泵、过滤器等下面是否按规定设置集油盘。
3、操作试验检查
(1)对于分批装料的焚烧炉,观察其燃料室的温度在起动后5min内能否达600℃;
(2)旋转或运动机械及裸露的电器部件是否收到保护;
(3)燃烧过程中炉膛内气压能否保持负压;
(4)燃烧室安全观察孔能否有效观察到燃烧情况;
(5)焚烧炉安全切断装置是否有效;
(6)当出现燃烧故障、负压保护、燃烧室高温及其他连锁保护时能否有效切断燃料供应,相关报警装置工况是否良好;
(7)燃烧室高温保护工况是否良好(可通过设定保护温度值进行测试);
(8)人工装料的闭锁装置状况是否良好,对于装料不采用装料闭锁装置的,其连锁装置在焚烧期间或炉膛温度高于220℃时,装料门能否保持锁闭;
(9)在焚烧作业或炉膛温度高于220℃时,出灰口连锁装置能否保持锁闭;
(10)船员是否熟悉焚烧炉应急停止开关的位置,应急停止功能是否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