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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试验检测是水电工程建设全过程控制原材料质量品质、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评判的重要基础数据来源,是工程建设质量保证体系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为了保证评判结果的及时性,试验检测试验室一般均要求承建在工程现场,对此水电工地试验室规范及管理运行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和工程建设的安全。
一般来讲试验检测仅对来样负责,但水电工程试验检测应建立对工程质量安全负责的全局理念,
水电工程建设用的混凝土骨料产地、母岩品种的多样性,以及形成的最终产品运行期外界条件特殊性。
(1)试验室建设
试验室建设应选择具有良好通风和采光条件的位置,其周边场所、交通通道均应硬化。工地试验室用房结构设计应考虑空间跨度以及各种恶劣气候的影响;周边排污排水设施应完善;合理根据本项目的工程内容设置办公区域和功能区域,办公区域包括办公室和资料室,功能区域包括土工室、骨料室、胶凝材料室、混凝土成型室、养护室、力学室、样品室等;工地试验室要布局合理,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摆放科学。
(2)完善组织机构
工地试验室必须完善组织机构,设立试验室负责人岗位、试验工程师岗位、试验员岗位、资料管理员岗位、设备管理员岗位及试验辅助人员岗位,机构框图应上墙。
试验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专业配置合理,能涵盖本工程涉及专业范围和内容。
(3)管理体系的建设
根据母体检测机构的质量体系,结合工程特点,编制简洁、适用、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质量体系文件及各项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一般包括试验室工作职责、主要岗位人员职责、试验检测工作制度、人员管理制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样品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作环境管理制度等。
工地试验室所有检测人员应根据质量体系文件、管理制度以及标准规范的宣贯学习,形成完整的学习记录并归档。
(4)获得授权
水电工地试验检测室建设完成后。应向母体检测机构提出授权申请,母体检测机构对人员、设备、环境及体系建设核定后给工地试验室设立授权,授权负责人职称和工作经验应满足工程合同要求,并属于母体检测机构体系的授权签字人。在上报建设单位审核同意后,即可在授权范围内开展相应参数的试验检测工作。
1、工地试验室应设置检测工程师、检测员、资料管理员、设备管理员以及辅助人员岗位,人员数量和资质应满足主管机构的要求。工地试验室应根据人员持证情况、专业范围、技术特长等划分人员具体岗位,建立试验室负责人及检测人员岗位制度,并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工作。
人员培训
人员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待岗培训、适时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认证认可基本知识、检测标准知识、管理体系文件、抽样方法、检测新技术新方法、不确定度评定、数据处理、计算机操作、职业道德规范等各岗位所需的应知应会的培训。
检测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培训考核部门发相应上岗证。
人员的能力保证
上岗要求: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满足其岗位所需的专业管理能力和/或技术能力和相应的资格,并进行相应的资格确认,合格后才能上岗。
新进人员或转岗人员,需进行上岗考核(包括基本理论、基本操作技能和实际样品分析的考核),考核合格并经资格确认后,方能独立从事检测工作。
对所有操作专门设备、从事抽样、检测以及评价结果和批准、签发检测报告的人员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应按规定经确认资格后方能上岗,确保其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对从事特定岗位的工作人员,应按要求进行相应的教育、培训和技能考核资格满足要求方能上岗。
2、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家以上检测机构,工地试验室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工地试验室应保持检测人员相对稳定。
3、工地试验室检测人员档案应按一人一档建立,内容包括:学历证、职称证、检测资格证及劳务合同(或协议)等。
1、工地试验室应编制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含自校)计划及台账。按期进行检定、校准,其周期不得超过规定时限,检定、校准结果应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
2、检定周期内仪器设备如存在修理、搬运等情况,须重新进行检定、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
3、自校过程中应采用有证标准物质或有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标识的相关设备仪器进行。
4、仪器设备档案应按一机一档建立,设备档案应包括:设备台帐、说明书、出厂合格证、入场以来历次检校证书或记录、检校合格确认表、维护保养记录、设备使用记录等。
5、设备标识
所有在用仪器设备应用三色标识表明其受控及校准状态。
所有在用仪器设备均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仪器设备由所在试验室指定责任人。仪器设备责任人应定期组织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通电、除尘;及时更换仪器设备标识、检查仪器设备运行记录。
一旦发现仪器设备过载或处置不当、给出可疑结果、已显示出缺陷、超出规定限制、误用、损坏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贴上停用标签,并尽可能给予隔离以防误用。
1、试验室的检测环境控制主要为试验环境的温湿度要求和养护环境的温湿度要求,包括胶凝材料试验室、混凝土成型室、力学室、养护室等,各试验室的面积和温湿度应满足规范要求,有温湿度要求的试验室应配置空调和加湿器等,并配置干湿温度计。
2、试验室应保持卫生整洁,工地试验室环境条件应明确责任人进行日常维护。检测人员应对检测环境按要求进行监测并记录。
3、工地试验室应配置灭火器,合理分布在各试验室。工地试验室应经常对灭火器等消防设备进行检查。
实验室应确保其环境条件不会使结果无效,或对所要求的测量质量产生不良影响。在固定设施以外的场所进行抽样、检测时,应特别注意。
相关的规范、方法和程序有要求,或对结果的质量有影响时,实验室应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当环境条件危及到检测结果时,应停止检测。
应将不相容活动的相邻区域进行有效隔离,采取措施防止交叉污染。 (如天平间与成型间隔离)
应对影响检测质量的区域的进入和使用加以控制,确定控制范围。
各工作间均应有完善的上下水设施,与排污设施相连接,化学检测组应做好通风措施,防止有毒气体危害人体健康。
1、试验室在检测过程中所采用的方法标准、试验规程及判定依据的准确性,直接影响检测数据的适用性。每个试验检测参数,从取样、试验到评定及出具报告,都必须严格执行实时的效的检测规程和技术标准要求。
2、工地试验室必须对标准、规程规范、设计文件等技术文件进行严格管理,并经常与母体试验室联系,及时更新检技术标准,组织新标准的宣贯,做好宣贯记录,并回收旧标准。
3、工地试验室应注意引用标准的准确性,清楚标准引用的优先等级、基本原理、检测要求等内容,并能做出准确的判断。
标准引用的优先等级一般是:A、行业标准;B、国家标准;C、相近行业的行业标准。
1、样品管理制度应包含样品的接受、标识、流转、储存、留样及处置等内容。样品应设专人管理。
2、工地试验室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对材料进行取样,取样方法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取样数量应满足试验需要并有取样记录,同时按要求留样,应建立统一的样品编号规定并按规定对样品进行编号,样品标识应清晰、准确地标明样品名称、规格型号、样品编号及状态(待检、在检、检毕以及留存),同时应建立样品台帐(含留样台帐)等。
3、所有样品均要分类存放,做好标记,以确保不同单位的样品不得混淆,已检样品与未检样品不得混淆。样品的保存环境应满足规范要求,保证样品不得变质、损坏、降低或丧失其原有性能。检测结束后,需留样的样品(如水泥等)交保管人妥善留样,并做好留样和销样记录。
抽样
要确保抽样的代表性,检测试验结果的科学、公正。
采样人员负责记录采样的过程、样品状态,做好样品标识和样品运输过程中的保护。
样品接收时,样品管理员应对样品及所附资料的完整性、适宜性进行检查验收,记录样品状态并按委托单的要求填写完整的相关信息。
在对接收的样品是否适合于检测,有任何疑问或对委托方的检测要求不明确,或有其它异常情况时(包括包装和封签),应与委托方联系,取得进一步说明并采取相应措施。
样品管理员接收样品后,应及时对样品进行唯一性进行标识,样品的唯一性标识系统由检测委托单编号和样品编号共同构成。
样品存放区应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正确存储样品。当需要被存放或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或养护时,应配备必要设施,并做好环境条件的监控记录,以保证所有样品能满足要求。样品存放期,应有明显的标识。
对需保留的样品,由样品管理员作留样保管,并依据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定确定样品保存时间,确保样品在保存期内不变质、不丢失、不损坏、不混淆;以便能再次重复使用。
检验完毕的样品和留存的副样保存期到后,可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理人员认真填写样品处理审批表,有关人员签名。
样品留样及期限
对于水泥、粉煤灰等样品,试验室和委托方共同抽取封存样,当场封存,并由业务受理员和委托方在封条上签字,贴上封条,并按如下规定保存:水泥、粉煤灰为收样日起3个月,速凝剂为收样日起5个月,减水剂、膨胀剂为收样日起6个月;对于破损检验的样品,如报告发出之后7日内委托方没有质疑,根据委托方要求进行处理。
样品保护
A、 样品在受检时,未经试验室主要负责人员同意,委托方不得与其试验检测操作人员接触或进入工作间。
B、外单位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样品间。
1、文件资料的管理应安排具的档案管理资质的专人负责。
2、工地试验室档案资料主要包括:质量体系文件、规程规范及设计技术要求文件、往来收发文、仪器设备档案、取样记录及台账、试验检测台账、不合格记录及台账、试验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试验检测月报及年报、专题报告、电子档案、影像档案及业主方要求的相关资料。
3、按合同要求及时对相关档案提交主管机构档案室验收。
材料应严格执行先检后用的原则,对现场检测不了的材料,应及时进行外委检测,按照外委试验管理制度实施,收集检测机构能力证明,建立外委试验台账,定期检查外委的试验参数和频次是否与检测计划一致,确保用于工程的材料是合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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