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太和县教育局委托,现对太和县曙光学校等城区6所学校实验仪器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THXCG20190074-1Z
2、项目名称:太和县曙光学校等城区6所学校实验仪器采购项目(二次)
3、项目单位: 太和县教育局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预算:106万元
6、最高限价:106 万元
7、标段(包别)划分:一个标段
8、项目概况:曙光学校等城区6所学校实验仪器采购。小学单套数学仪器,中学单套化学仪器,中学单套地理仪器等实验器材。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的供货和售后服务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07月05日9时 至2019年07月30日9时30分(注:不少于5个工作日)
2、招标文件价格:政府采购文件发售费用500元/包段,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发售费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招标文件发售费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及现金,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招标文件发售费交纳完毕时间。开标完毕后各投标单位到交易中心窗口领取票据。交纳招标文件发售费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招标文件发售费。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并提交招标文件发售费转账凭证。投标单位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招标文件发售费,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招标文件发售费是否到账,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
特别注意:投标单位缴纳招标文件发售费要选择与转入投标保证金的同一个开户行和账户转入,同时投标保证金与招标文件发售费须分别转入你所选择的账户。
3、报名方式: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9年07月30日9时30分(注:距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不少于20日)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及地点
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小时内。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同开标时间。
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同开标地点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拒绝接受。
六: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太和县教育局
联系人:曹主任
电 话:18955867681
(二)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和县刘元新村
联系人:王工
电 话:17730444453
七、其它事项说明
1、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八、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九、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一:
收款单位:太和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阜阳颍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和支行:
银行账号:20000528970766600024244;
账户二:
收款单位:太和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安徽太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20000528970766600040752;
2019年07月 0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