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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教学仪器厂家广东省教育强镇(乡、街道

时间:2022-07-06 16:10:50 点击次数:554
 

广东省教育强镇(乡、街道)督导

验收方案 (修订)

说明

一、《广东省教育强镇(乡、街道)督导验收方案(修订)》(以下简称《验收方案》),是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教育政策、法规以及《广东省教育创强督导验收办法(修订)》制定的。

二、本《验收方案》既是申报教育强镇(乡、街道)(以下简称教育强镇)验收、复评的申报书,也可以作为年终工作自评报告书。

三、本《验收方案》包括六部分:(一)督导验收指标体系;(二)总评分统计表;(三)自评报告;(四)县、市审核推荐意见;(五)督导验收情况记录;(六)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省教育厅意见。其中自评报告独立成篇。

四、教育强镇督导验收满分为100分。得分85分以上、且必达指标(用黑体字标示)全部达标,为通过教育强镇督导验收。得分90分以上,且必达指标全部达标,为通过教育强镇复评验收。

五、督导验收指标体系评分具体操作请看《教育强镇督导验收指标评分操作说明》。

六、本《验收方案》和《教育强镇督导验收指标评分操作说明》中的高于、大于、以上均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逐年提高是指近3年连续每年比上年有所提高。《督导验收指标体系》中的三级指标由若干个要素构成,两个要素以上的,一般用;隔开。

督导验收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一、政府责任

一、政府责任

(一)规划与机制(18分)

1.1.1制定教育创强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教育强镇创建工作建立健全镇党委政府教育领导体制镇党委、政府把教育工作作为镇、村及有关部门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政府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教育工作情况积极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

3

1.1.2多渠道筹措教育创强经费,积极发动乡贤和社会各方面力量捐资助学

3

1.1.3镇党委、政府积极解决镇内中小学新增建设用地和学校土地使用证等问题,有土地使用证的学校比例逐年提高

3

1.1.4依法履行职责,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由于经济、生活、行动等带来的入学困难。

3

1.1.5积极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无违法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现象。

3

1.1.6扎实推进依法治校,全镇80%以上的中小学校实现一校一章程依法维护和整治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和良好周边治安环境

3

(二)改善办学条件(38分)

1.2.1中小学布局规划科学合理,布局调整按时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中公办标准化学校覆盖率100%,民办标准化学校覆盖率60%以上(教育强镇复评时达70%。如果没有达到70%以上,政府必须书面承诺2018年达到70%);平均班额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且起始年级小学51人以上、初中无56人以上大班额现象。

10

1.2.2重视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中小学校体育卫生基本条件和艺术教育基本条件达标率均达到100%。

3

1.2.3中小学常规教学仪器设备达标率为100%;所有学校的实验开出率均达100%;中小学校按照规定每年补充符合师生实际需要的图书,并提高师生阅读率,新增图书比例不少于藏书标准的1%;生均图书册数小学达到20册以上,初中25册以上,高中40册以上。

6

(二)改善办学条件(38分)

1.2.4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全部学校接通互联网;普通中小学校网络多媒体教室占总课室数不低于60%;100%教师配备专用教学用终端,100名学生拥有学习终端不少于20台,100名学生以下的非完全小学、教学点按最大班额配备学习终端;全部学校均将教师、学生、办学条件等数据及时录入系统,并同时更新到省市各级教育信息管理平台。

6

1.2.5建成1所以上公办规范化乡镇中心幼儿园,幼儿园有消防合格证明文件和收费备案表常住人口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有相对独立的幼儿园;民办园基本达到设置标准要求,许可证办证率100%;规范化幼儿园比例达50%以上且逐年提高。

5

1.2.6.常住人口4万人以上的镇设立特殊教育随班就读资源课室。

4

1.2.7设立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或社区教育中心;成人教育培训面逐年提高。

2

1.2.8完善中小学校后勤服务保障体系。学校配置足够的符合安全、卫生、健康标准的食堂、浴室、学生宿舍、厕所等基本生活设施设备。配备安全饮用水供应设施。

2

(三)师资队伍建设(13分)

1.3.1按照省标准配齐配足幼儿园、中小学教师;6个班以上的非完全小学、教学点按照小学编制标准配备教师,6个班以下的非完全小学、教学点班均教师不少于1人;无代课教师。

5

1.3.2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学科结构与中小学课程结构基本匹配,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以及小学英语、科学等学科教师满足课程开设要求;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持证率达到80%,且逐年提高比例。

8

二、教育管理与素质教育

二、教育管理与素质教育

(四)规范办学行为与素质教育22分)

(四)规范办学行为与素质教育

22分)

2.4.1义务教育学校不设重点校和重点班。

3

2.4.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无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行为。

3

2.4.3学校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各科课程课时;无违规集体补课现象。

3

2.4.4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执行教育收费规定,1学校违规收费现象。

3

2.4.5按照省规定安排中小学作息时间; 安排学生作业数量和内容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3

2.4.6中小学教师无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

2

2.4.7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深化教学改革,科学评价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状况;加强德育工作,德育工作队伍健全;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学校管理全过程;重视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学期初与学期末的安全教育周活动,采取积极措施排除学生心理障碍,无发生校方责任的学生伤害事故。

3

2.4.8重视阳光体育运动,切实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锻炼时间;重视美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

2

(五)办学成效(9分)

2.5.1中小学校学生年体检率达100%;学校全面落实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登记报告制度执行良好。

2

2.5.2学前教育普及水平不断提高,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采取措施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比例逐步提高。·

3

2.5.3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巩固,初中生年辍学率1.5%以下。

2

2.5.4学校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校数据上报率达100%,学生体质健康每年优良率达到25%,且合格率达到93%

2

教育强镇督导验收指标评分操作说明

教育强镇督导验收共有2个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 28个三级指标。指标具体评分操作说明如下:

01

1.1.1本指标需通过查阅乡镇(街道)党代会、政府工作报告、党委、政府文件等档案和听取汇报进行评分。

佐证材料:各镇党委、政府印发的文件、领导讲话稿、政府工作报告、经验材料、会议记录、纪要及档案材料包括教育发展规划及实施纲要、主要领导及分管教育领导教育绩效考核材料,人事、经费决策及落实材料,镇(乡、街道)举行不同阶层代表参加的有关教育工作的座谈会记录等。

已制定教育创强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教育强镇创建工作得1分,没有制定教育创强实施方案的扣0.5分,没有推进教育强镇创建的扣0.5分,有推进教育强镇创建工作但成效不明显的扣0.2分(扣分是在本要素满分1分里扣除,下同)。

镇党委政府教育领导体制健全,把教育工作作为镇、村及有关部门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效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的得1分,镇党委政府教育领导体制不健全的扣0.5分,未把教育工作作为镇、村及有关部门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未能较好地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的扣0.5分。

政府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教育工作情况的得0.5分,否则0分。

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良好的得0.5分,否则0分。

1.1.2本指标需通过听取汇报和访谈进行评分。

积极发动乡贤和社会各方面力量捐资助学并且成效明显的得3分,积极发动过没有成效的扣1.5分,成效不明显的扣0.5分。

1.1.3本指标需查阅建设用地、学校土地使用证等证明材料并通过听取汇报和访谈进行评分。

佐证材料:近3年镇内中小学新增建设有地数据及相关佐证材料;国土部门出具的学校土地使用证。

积极解决镇内中小学新增建设用地和学校土地使用证等问题、有土地使用证的学校比例逐年提高的得3分,否则,未采取措施解决上述问题的扣3分,已采取措施但新增建设用地和解决学校土地使用证等问题成效不明显的一个要素扣1.5分。

1.1.4本指标需通过查阅档案、访谈和听取汇报进行评分。

佐证材料:提供适龄儿童少年人口统计报表、义务教育在校生名册(含新生名册)、镇党委政府研究解决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问题的会议记录、捐资助学文件及措施等相关材料。

依法履行职责,依法依规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得1分,否则0分;采取措施切实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由于经济、生活、行动等带来的入学困难的得 2分,未采取措施的扣2分,已采取措施但成效不明显的扣1分。

1.1.5本指标需通过查阅档案、访谈和听取汇报进行评分。

佐证材料: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统计名册、义务教育在校生名册(含新生名册)、学生学籍卡、在校生变动名册、镇党委政府研究防流控辍问题的会议记录、出台防流控辍文件及配套措施等相关材料;提供企业录用登记人员名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禁止使用童工执法检查文件或记录等相关材料。

积极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的得1.5分,否则,没有防止辍学措施的扣1.5分,已采取措施但成效不明显的扣1分。

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无违法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现象,得1.5分,否则,有违法招用童工现象的扣1.5分。

1.1.6本指标需通过实地调查、访谈和听取汇报进行评分。

佐证材料:有关依法治校工作的文件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指导当地学校依法办学的文件、会议记录及其他佐证材料;关于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文件,及已建立学校顾问制度的学校名单;关于章程建设工作的文件通知(包括章程制定和核准工作细则等)及完成章程核准的学校名单。检查当地学校应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章程核准书;学校教代会、工会工作资料;学校规划建设、人事、财务、教师考核与奖惩、教师聘用等重要事项、重大决策记录和公示情况等材料 ;学校依法维权、处理投诉等情况记录材料;学校聘请法律顾问的文件,包括聘请合同(或协议)、工作记录及法律顾问简历证明。

全镇(乡、街道)80%以上的中小学校实现一校一章程,以达到以下几点为完成标准:1. 学校按规定程序制定章程;2.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依规按程序核准并出具章程核准书;3.学校严格依照本校章程实施管理;4.按照以上3点完成章程制定、核准和实施管理的中小学校达到当地学校数量80%(乡镇以下小学原则上以乡镇中心校为单位共同制定学校章程)。在章程建设方面达到以上4点标准,且完成其他依法治校相关工作的得2分,否则0分。

能采取措施依法维护和整治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和良好周边治安环境,成效明显的得1分,否则,未采取措施的扣1分,采取措施但成效不明显、周边环境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扣0.5分。

1.2.1本指标需通过对镇内所有中小学(含民办及非完全小学、教学点)实地调查、查阅档案并根据学年初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进行评分。

佐证材料:提供经市级以上教育部门验收的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验收文件、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名册(含新生名册)、班额统计表、县级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布局调整的文件等相关材料;镇政府关于民办标准化学校覆盖率在教育强镇复评时达70%的承诺书。

主要看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是否按照国家、省的要求来科学制定规划,是否公示并经过县级政府批准,是否按批准的规划调整完毕。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需经地级以上市教育督导部门复查认定。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覆盖率(分公、民办)=已通过的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数(分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总数(分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总数以学年初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为准,包括独立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小学、非完全小学、教学点。

中小学布局规划科学合理,布局调整按时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中公办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100%、民办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60%(教育强镇复评时达70%);平均班额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且起始年级小学无51人以上、初中无56人以上大班额现象。上述3个要素全部达到的得10分,否则0分。

教育强镇复评时,民办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到70%确有困难的,应承诺积极整改、加快民办学校标准化建设, 政府必须书面承诺2018年达到70%。

1.2.2本指标需通过现场检查并根据县上报数据进行评分。

中小学校体育卫生基本条件和艺术教育基本条件达标率=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基本条件都达标的学校数÷中小学校总数×100%。

佐证材料:经本地区所属县(市、区)教育局体卫艺、教育装备部门核实的每所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基本条件的有关情况、基本数据等。

督导组应重点检查内容:学校音乐专用课室(含准备室)、美术专用课室(含准备室)、舞蹈室等课室分布情况材料,以及教学用设施设备、器材器具配置情况材料;学校开展艺术教育实践活动的场、馆、室、厅(含展览厅)等建筑物分布情况材料,以及设施设备、器材器具配置情况材料等。

当达到100%时,得3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本指标分为止。

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基本条件达标学校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广东省学校体育卫生基本条件标准》(试行)《广东省学校艺术教育基本条件标准》(试行)进行评估认定。

1.2.3本指标需通过现场检查并根据学校上报数据进行评分。

佐证材料:经本地区教育装备部门核实的每所学校教育装备的基本情况、基本数据等,包括中小学常规教学仪器设备达标率、实验开出率、生均图书册数(小学、初中、高中)等。检查当地学校时应提供佐证材料:经本地区教育装备部门核实的每所学校教育装备的基本情况、基本数据等;学校的常规教学仪器台账(根据《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 0386-2006)、《初中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 0387-2006)、《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 0388-2006)和《高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T0406-2010)填写)、固定资产明细账、购置票据等;学校实验室使用记录、学生实验课程安排等;学校图书台账、明细表、购置票据、借阅记录以及图书信息化管理系统等。

常规仪器设备达标是指达到《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 0386-2006)、《初中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 0387-2006)、《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 0388-2006)和《高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T0406-2010)等标准。实验开出率是指每个学校实际开出实验总时数与计划开出实验总时数之比,计划开出实验总时数是指按照教学大纲或者所用教材规定的必做演示(分组实验个数之和。

督导组检查时应以实地察看情况为主,同时参照本地区教育装备部门核实的情况、基本数据和省信息平台数据。在每个镇(乡、街道)现场抽查教学点、小学、初中、高中各一所。一是对照上述文件依据对常规教学仪器设备进行现场核查,检查学校常规教学仪器设备达标率是否为100%。二是现场检查学校的实验记录,以计算其实验开出率是否均达100%。三是查看学校图书管理信息系统和购书财务凭据,检查学校是否按规定每年补充新增图书比例不少于藏书标准的1% ,同时现场抽查部分图书内容和借书记录,检查学校是否切实提高师生阅读率。四是现场清点计算学校实际图书册数和人数并计算生均图书册数,检查小学是否达到20册以上(非完全小学/教学点最低藏书量为2000册),初中是否达到25册以上,高中是否达到40册以上。本指标为必达指标,因此上述4个要素都达到得6分,否则0分。

上述4个要素都达到,得6分,否则0分。

1.2.4本指标需通过现场检查、登录广东省教育信息平台、学籍管理平台并根据学年初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进行评分。

佐证材料:本地区学校接入互联网的情况,包括与网络营运商签订的接入合同(协议)、接入学校数量及所占全部学校比例、方式、带宽等;本地区学校网络多媒体教室数量及所占全部教室比例、教学用终端和学习终端配备数量等。检查当地学校应提供:学校班级数与学生总数;教学终端数和学习终端数、终端类型等;本校教师、学生、办学条件等信息化管理系统。

接通互联网是指通过宽带营运商或教育科研网等形式,将学校内部局域网连接外部网络。

网络多媒体教室是指配备计算机、数字显示设备,且具备宽带互联网接入能力和无线网络的教室。

教学用终端是指某一级教育计入学校固定资产且使用年限未满5年的专门用于教学的终端,主要包括为服务学生学习活动而配备的个人计算机、平板电脑、掌上电脑等数字化学习终端设备。

学习终端是指用于教学的学生用终端。

数据系统是指包含教师、学生、办学条件等的信息化管理系统。

本指标共4个要素: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全部学校接通互联网;中小学校网络多媒体教室占总课室数不低于60%;100%教师配备专用教学用终端,100名学生拥有学习终端不少于20台,100名学生以下的非完全小学、教学点按最大班额配备学习终端;全部学校均将教师、学生、办学条件等数据及时录入系统,并同时更新到省市各级教育信息管理平台。4个要素全部达到得6分,否则0分。

鉴于我省教育信息化建设发展的现状,上述部分指标可作以下年度目标分步达到:

1.全部学校接通互联网。2015年要求学校宽带接入比例达到90%以上,2017年100%以上。

2.普通中小学校网络多媒体教室占总课室数不低于60%。2015年要求多媒体教室比例不低于60%;2017年不低于80%%;2020年不低于90%。

3.100%教师配备专用教学用终端,100名学生拥有学习终端不少于20台,100名学生以下的非完全小学、教学点按最大班额配备学习终端。2015年100名学生拥有学习终端数不少于10台;2017年不少于15台;2020年不少于20台。

4.全部学校均将教师、学生、办学条件等数据及时录入系统,并同时更新到省市各级教育信息管理平台。2015年50%以上;2017年80%以上;2020年100%接入。

1.2.5本指标需查阅档案资料和通过现场检查进行评分。

佐证材料:辖区各类幼儿园名册;公办规范化乡镇中心幼儿园办学证件(含开办文件、消防合格证明文件、收费备案表等)、公办园经费投入材料、人员名册、督导验收文件;常住人口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名册和村级幼儿园名册;民办园办学许可证件材料;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验收的规范化幼儿园验收文件。其中消防合格证明文件包括:对新建、改(扩)建的1000㎡以上的幼儿园,需提供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1000㎡以下的需提供消防验收备案凭证和抽查或复查合格意见书。对既有建筑的幼儿园,需提供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检查合格同意投入(继续)使用意见书等。

建成 1 所以上公办规范化乡镇中心幼儿园且幼儿园有消防合格证明文件和收费备案表的得2分,否则0分。

常住人员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有相对独立幼儿园的得1分,每一个符合条件的行政村没有相对独立幼儿园的扣0.1分,扣完为止。

民办园许可证办证率100%的得1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规范化幼儿园比例达50%以上且逐年提高,得1分,不达50%以上的扣1分,达50%以上但近3年内未逐年提高的,扣0.5分。

1.2.6本指标需通过现场检查进行评分。

佐证材料:提供设立特殊教育随班就读资源课室相关材料,特殊教育随班就读资源课室情况统计详表等材料。

常住人口4万人以上的镇中心小学设立了特殊教育随班就读资源课室,且达到《广东省特殊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粤教基〔2012〕8号)规定的基本要求,得4分,否则0分。

1.2.7本指标需通过现场检查进行评分。

已设立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或社区教育中心的得1分,否则0分。

成人教育培训面逐年扩大得1分,否则0分。

佐证材料:成人文化学校或社区教育中心设立批文;机构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经费投入等基本情况 ;机构开展成人教育培训工作情况。

1.2.8本指标需通过现场检查进行评分。

佐证材料: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证书;教工名册及总人数信息;教工宿舍建筑设计施工图(含房间数及总建筑面积等信息)等证明材料;寄宿生名册及总人数信息;学生宿舍建筑设计施工图(含房间数及总建筑面积等信息);寄宿生人均床位信息等证明材料;学生宿舍和教学楼厕所间数及生均蹲位等证明材料;二次供水设施和自备水源供水的用水点的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并取得当地卫生部门水质检验合格报告;桶装饮用水或其他类型直接供饮用的饮水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卫生要求,并取得水质检验合格报告;饮水水嘴数等证明材料。

名词解释:1.餐饮服务许可证,是指各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餐饮服务经营者核发的许可证件。2.食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证书,是指由各级食药监部门根据《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规定》(粤食药监食〔2011〕144号)给符合条件的餐饮经营者颁发的等级证明文件。3.教工宿舍人均使用面积=教工宿舍使用面积/教职工总人数。4.寄宿生人均床位数=学生宿舍床位总数/寄宿生总数。5.寄宿生人均宿舍使用面积=学生宿舍使用面积/寄宿生总数。6.生均蹲位数=教学楼及学生宿舍楼厕所蹲位总数/学生总人数。

完善中小学校后勤服务保障体系,辖区内学校配置足够的符合安全、卫生、健康标准的食堂、浴室、学生宿舍、厕所(厕位够用,女生每13人设一个蹲位,男生每30人设一个蹲位)等基本生活设施设备(寄宿制学校应有食堂(伙房)、沐浴房,寄宿学生一人一个床位),配备安全饮用水供应设施的得2分,检查中每发现1所学校未按上述规定配备扣1分,扣完为止。

1.3.1本指标需通过现场核查、访谈并根据学年初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及省编制标准进行评分。

佐证材料:提供区域内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在校生数、教职员编制数、教职员实际在岗数、班级数、员生比、师生比等统计数据;6个班以下的非完全小学、教学点需单独说明班均教师数。同时,提供电脑登陆省教育信息平台,以便核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区域内无代课教师证明。

根据《广东省中小学教职员编制标准实施办法》(粤机编办〔2008〕73号)、《印发广东省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的通知》(粤机编办〔2012〕232号)等文件所规定的员生比与专任教师占教职员编制的比例折算出各级各类学校师生比(专任教师与学生比)标准为:

(一)幼儿园:1:12.5-1:8.7;

(二)小学:城市达1:20.6;县镇、农村达1:23.3;

(三)初中:城市达1:15.3;县镇、农村达1:18.1。

(四)高中:城市达1:14.7;县镇、农村达1:15.2。

各类学校按照上述师生比及有关要求配齐配足幼儿园、中小学教师;6个班以上的非完全小学、教学点按照小学编制标准配备教师,6个班以下的非完全小学、教学点班均教师不少于1人;无代课教师。以上3个要素都达到的得5分,否则0分。

1.3.2本指标需通过现场核查、访谈并根据学年初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进行评分。

佐证材料: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年级的班级数、各类学校各学科教师数、兼任多门学科教师数等统计数据;近3年区域内幼儿园教师中,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人数,幼儿园教师总人数。检查当地学校应提供:幼儿园教师人数及持证情况,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教师资格证特指教育部统一制发的有效证件,不能用其它上岗证代替。

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持证率=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人数÷幼儿园教师人数×100%。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学科结构与中小学课程结构基本匹配,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以及小学英语、科学等学科教师满足课程开设要求的得6分,检查发现有未能满足课程开设要求的,一个科目扣1分。

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持证率达到80%,且逐年提高比例的得2分,未达80%的,每少5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本指标分为止;已达80%,但近三年未逐年提高比例的,在本指标分中扣0.5分。

02

2.4.1本指标需通过实地调查进行评分。

佐证材料:提供县级教育部门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重点是防止、纠正重点校重点班的文件)等相关材料。

主要看是否有重点校、重点班现象。若未发现有的且无相关违规行为投诉的,得3分。发现有的,则为0分。

2.4.2本指标需通过访谈和实地调查进行评分。

佐证材料:提供县级教育部门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重点是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及考核评价方面的文件)等相关材料。

主要看幼儿园升小学、小学升初中是否有选拔性考试行为。若未发现有的且无相关违规行为投诉的,得3分。发现有的,则为0分。

2.4.3本指标需通过访谈和实地调查进行评分。

佐证材料:提供中小学课程表、课程安排说明、科任老师教案、学生作业(部分)等相关材料。

2.4.4本指标要根据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通报、审计报告等综合进行评分。

佐证材料:县(市、区)建立的收费公示等教育经费监督管理制度文件。近两年接受各级审计部门对教育经费进行审计的审计结果或报告,审计整改报告等。

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执行教育收费规定,近1年内学校无违规收费现象的,得3分。否则0分。

2.4.5本指标要根据实地调查和上级教育部门的通报等综合进行评分。

佐证材料:中小学作息时间表、作息安排说明等。

2.4.6本指标需通过访谈进行评分。

未发现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得2分。如发现有,每发现1个违规行为扣0.5分,扣完为止。

2.4.7本指标要根据实地调查和有关部门的评估结果、通报等综合进行评分。

佐证材料:实施素质教育的相关文件;校园文化建设、教学改革研究等相关材料;本地区学校德育工作基本情况;本地区德育工作队伍(德育校长、德育主任、班主任、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等)培养培训及相关待遇落实情况;本地区学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情况;本地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情况,学生规模1000人以上的中学、1200人以上的小学配备专职心理教师情况,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室情况,教师参加ABC证培训情况。检查当地学校应提供:学校德育工作基本情况;学校德育工作队伍(德育校长、德育主任、班主任、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等)培养培训及相关待遇落实情况;体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各学科教案(部分),体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社会实践方案、总结和照片,体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校园文化建设方案、照片,体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学校制度(部分)、师德建设材料。学校专职心理教师姓名、毕业学校及专业、周心理健康教育课时数、开展心理咨询时间,兼职心理教师接受相关培训证书,心理辅导室管理制度、近2个月接受学生咨询记录本复印件(由负责接待学生咨询的心理教师复印,须作技术处理,不得泄露学生姓名等个人隐私)。

名词解释:专职心理教师,指的是不负责学校其他教学任务,专门承担心理健康教育课教学和对学生开展心理咨询的心理教师。

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深化教学改革,科学评价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状况的得1分,否则0分。

加强德育工作,德育工作队伍健全的得0.5分,否则0分;

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学校管理全过程的得0.5分,否则0分;

重视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学期初与学期末的安全教育周活动,采取积极措施排除学生心理障碍,无发生校方责任的学生伤害事故的得1分,完小以上学校未按照规定设心理咨询室的,扣0.5分,未按照规定开展安全教育周活动的,扣0.2分,两年内有发生校方责任的学生伤害事故的,扣0.3分。

2.4.8本指标需通过现场检查、访谈等方法进行评分。

佐证材料:学校开展阳光活动的计划、方案、总结及活动图文资料(图片或影音资料);保障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锻炼的相关学校文件规定,相关工作总结;学校教学用课室中,音乐专用课室(含准备室)、美术专用课室(含准备室)、舞蹈室等课室分布情况材料,以及教学用设施设备、器材器具配置情况材料;学校开展艺术教育实践活动的场、馆、室、厅(含展览厅)等建筑物分布情况材料,以及设施设备、器材器具配置情况材料;学校艺术教师配备情况,含学科分布、具体人数、学历层次、年龄结构、培训进修等情况材料;学校各年(班)级音乐、美术等艺术类学科开课情况、学时分配情况等材料;学校实施体育艺术2+1工程情况,学生艺术社团或课外艺术实践团队(小组)建设情况、组织社团参加课外(校外)艺术实践活动情况材料;学校举办艺术节、开展各项艺术实践活动的工作计划(含经费投入等)、宣传资料、情况总结等材料。

重视阳光体育运动,切实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锻炼时间;重视美育,学生在校期间能够参加至少一项艺术活动,培养一两项艺术爱好,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上述两个要素均达到的得2分,否则0分;

2.5.1本指标需通过现场查阅中小学校学生健康档案等资料进行评分。

佐证材料:辖区内每所学校学生体检数据统计表、新生查验证统计表、晨检记录表、因病缺课登记记录汇总表。

中小学校学生年体检率达100%;全面落实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登记报告制度执行良好。上述三个要素均达到的得2分,否则0分。

2.5.2本指标根据学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进行评分。

佐证材料:提供幼儿园在园人数、3周岁以上6周岁以下幼儿人数数据资料;各类幼儿园名册和统计报表(分年度统计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公办幼儿园办学证件、区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文件,发展公办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政策和经费投入报表。

学前教育毛入园率=学年初幼儿园在园人数÷3周岁以上6周岁以下幼儿人数×100%。

学前教育毛入园率根据学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进行评分。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通过查阅档案、访谈进行评分。学前教育普及水平不断提高,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采取措施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比例逐步提高。2个要素均达到的3分,否则0分。

2.5.3本指标根据学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进行评分。

佐证材料: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统计名册、义务教育在校生名册(含新生名册)、学生学籍卡、在校生变动名册、镇党委政府研究防流控辍问题的会议记录、出台防流控辍文件及配套措施等相关材料。

初中生年辍学率=上学年初中生年辍学人数÷上学年初初中在校生人数×100%。

当低于1.5%时,得2分。超过1.5%时,为0分。

2.5.4本指标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数据管理系统及现场检查有关数据进行评分。

佐证材料:《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原始数据记录材料;成功上报国家数据库系统网页界面截图。

学校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校数据上报率达100%,否则0分;

每年优良率达25%,且合格率达93%的,得2分,否则0分。对优良率、合格率达标但出现1年或2年下降的,得1分。对连续3年优良率或合格率出现下降的,实行一票否决,不能评为教育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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